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全面正确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突出强调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一项长期任务。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目的,就是为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从而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通过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事关国家的统一与中华民族的认同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旧中国的民族关系具有双重性,一方面长期存在着大民族或统治民族对于少数民族或被统治民族的民族压迫,另一方面各民族共处于一个中央政权统治之下,彼此间有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交往交流交融。近代以来,各民族在与国内外共同敌人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特别是与帝国主义支持挑动下的国内反动势力分裂国家的阴谋活动进行斗争的过程中,进一步建立起团结互助的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历史性地改变了旧中国的民族关系,废除了民族压迫和剥削制度,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得以确立。但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客观的民族差异,以及西部少数民族聚居区与东部汉族地区的经济生活发展不平衡依然存在。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的民族关系成为中国最为重要也最为复杂的社会关系之一。
新中国成立60余年来,许多问题在革命、建设、改革开放的进程中不断得到解决,然而,民族问题是客观存在的,并且将长期存在下去。在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某些问题在一定的历史时期还会突出显现。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我们能够不断地解决民族领域的这些问题,处理好中国的民族事务;而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我们也要把存在问题的性质及其原因和背景向人民群众作出解释和说明。特别是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社会各界对于民族问题的思考,其参照系已经不仅仅是过去的中国,而是当今的世界各国。学者和对于民族问题感兴趣的社会各界人士,理所当然地会把世界主要多民族国家处理国内民族问题的方针政策、经验教训拿来同我们国家作对比,也理所当然地要求民族理论工作者对于现实中的民族问题作出回答,对于当前民族关系中尚不尽人意之处作出说明。这就需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使各族干部群众了解中国的民族国情,理解党和政府的各项民族政策,从而在各民族中形成这样的共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是各民族的根本利益所在;中华民族是一个利益共同体,中国要繁荣发展,中华民族要实现伟大复兴,各民族一定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中国的民族问题,可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得到解决。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事关中国的各个民族
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是对各族干部群众的教育,是各族干部群众的自我教育。教育的目的,是增加各族干部群众对于中国民族国情的了解,对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民族理论政策的了解,增强各民族的“四个认同”,即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不只是对少数民族干部群众有必要,而是对中国的各个民族都有必要。无庸讳言,长期以来,确实存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方面的某些偏差。例如,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在一些地方对于少数民族干部讲得多,对于汉族干部讲得少;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讲得多,在汉族地区讲得少;对于各族群众讲得多,对于负责干部讲得少。这些偏差,在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快速增进的今天,已经显得很不适应。所以,胡锦涛同志曾经强调,“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坚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深入学习党的民族政策……。要大力加强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不仅要教育群众,更要教育干部;不仅要教育少数民族干部,更要教育汉族干部;不仅要教育一般干部,更要教育领导干部。”这样,才能在全社会形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良好氛围。
改革开放以来,东部和西部、城市和乡村、汉族和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交流越来越密切、频繁。这种交流在使各民族之间的共同点不断增加的同时,也使文化差异越来越明显。掌握基本的民族知识的公民,就可以自然而然地站在平等的立场上,以历史的眼光、尊重和包容的心态,对待其他民族的不同于自己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价值理念,以文化自觉的理性思维来审慎观察和客观认识我们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和我们国家的民族问题,从而由于对他人的尊重和得到对方的相应尊重,增进民族之间的团结。反之,则有可能在民族问题上苛求他人,自以为是,看不起其他民族及其文化,由于对他人的不尊重而遭致对方的反感,伤害民族之间的感情。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这样一个汉族占人口总数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汉族如何对待其他少数民族,事关民族团结、事关国家统一。中国共产党历史上采取的反对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两种错误的民族主义,而又特别重视首先反对大民族主义,主要是大汉族主义的做法。在今后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仍然需要继续。同时,少数民族也应该自觉地抵制和批评本民族中落后的、保守的甚至是错误的思想观念,反对地方民族主义的错误倾向。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特别要重视各民族青少年的教育
各民族青少年是我们国家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所在。青少年正是人生观、世界观形成的时候,青少年一代树立起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意识,中国未来的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就有了坚实的基础和可靠的保证。因此,中国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特别要重视对各民族青少年的教育。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一套全国通用的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教材。这样一套教材的编写,固然必须十分慎重,却不宜再事延宕。党的十八大报告又一次确认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族理论的基本原则,确认了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出了“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要求。这样一套教材,应当抓紧编写,尽可能早日推出,以适应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需要。必须指出,不能苛求第一部这样的教材就是尽善尽美、毫无瑕疵的。只要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方向对头,表述清楚,适合青少年的阅读水平和能力,就应当抓紧完成并投入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还可以不断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逐步改进和完善。在编写全国通用的中小学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材的同时,建议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西部民族地区编写适合本地区实际的乡土教材,从而将对各民族青少年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同爱国主义教育、公民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结合起来,使各民族青少年把对整个国家的民族国情的学习了解与对本地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历史的学习了解结合起来,使全国通用教材和各地乡土教材相互补充、相得益彰。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大道理要讲,基本知识要普及,方法要创新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要讲大道理,要坚持用“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教育我国各族人民,使“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深入人心,代代相传,把爱国主义教育、公民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紧密结合起来,使维护民族团结成为各族人民的自觉行动。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要普及民族知识,使各族人民特别是年轻一代懂得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我们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是怎样形成的。在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抗击外敌入侵的斗争中,我们各民族又是怎样团结奋斗的。要懂得中华民族是怎样从一个自在的民族转变为一个自觉的民族的,从而提高各民族对于中华民族的认同感,提高作为中华民族成员的自豪感。应当采用各种形式和办法增进各民族之间的了解,促进各民族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合作、互相帮助,树立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形成维护民族团结光荣,相互理解可贵,彼此帮助高尚的良好社会风气。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内容要充实,方法要创新。领导讲话、评选先进、开会表彰、年终总结等等形式仍然需要,但是要避免总是千篇一律的大话套话,应当有所创新。现实的社会生活是丰富多彩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也应该贴近生活,贴近各族人民群众的愿望,紧密联系本地区的实际,直面群众身边和当前社会上存在的现实问题。在教育过程中,应当注意语言生动、举例贴切,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探索为群众所喜闻乐见、易于并乐于接受的方式方法。要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同传播先进文化科学知识、同开展健康向上的乡村和社区文化活动结合起来。同时,要注意利用新媒体和先进的信息技术,如互联网、移动通信等等,低成本、高效益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不能回避民族意识问题
对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部分学者有一种善意的担心,即认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应该少讲甚或不讲为好。他们主张将这方面的教育融入青少年的公民教育和思想品德教育中。因为他们担心,一讲“民族”,就会增强各民族青少年的民族意识,进而带来负面的效果。有的少数民族干部也有这样的想法和认识。应当说,这种担忧并非毫无道理。然而仔细思考,这却是片面的道理。
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人的意识是其社会存在的反映,并对社会存在产生反作用。民族意识是民族这种客观社会存在的反映。“有民族就有民族意识,民族没有消亡民族意识就不会消亡。”一个多世纪以来,由于汉语语境中的“民族”已经历史地形成了“中华民族”和“56个民族”的双重含义,谈论民族意识,也就自然有了中华民族的民族意识和各民族的民族意识这样双重的概念。无论汉族和少数民族,都有各自的民族意识。问题是,在当代中国,用“少讲民族”的办法来人为地“淡化”青少年一代的民族意识是否可行?在当代中国,小学里不讲“民族”,小学生可能没有民族意识;中学里不讲“民族”,中学生也可能没有民族意识。到了大学到了告别校园走向社会的时候,恐怕就没有这种可能了。
在计划经济时代,国内各民族的交往远不如今天这样密切,发展差距也不如今天这样明显和易于感知;各族干部群众中的大部分人,也很少有国际视野,民族意识自然比今天要淡漠。改革开放30余年来,随着各方面情况发生很大的变化,民族意识客观上有所增强,也是一个无可回避的事实。有学者认为,正是这种民族意识的增强,引发了当今的民族问题,从而提出“淡化民族意识”或“淡化民族观念”,甚至提出“把‘三个离不开’的民族团结要求更好地升华为‘三个分不清’”,这可能是倒果为因了。
民族意识本身是中性的,如果有一位少数民族公民表示,“我渴望见到有一天也有我们民族的科学家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这样的民族意识,当属56个民族的各民族意识,同时也属于中华民族的民族意识,显然是没有必要“淡化”的。
在中国,民族将长期存在,民族差异、民族问题将长期存在。因此,由于民族的社会存在而形成的民族意识,肯定也会长期存在。党和政府以及各种媒体可以引导,但是恐怕没有办法淡化或消除。我们今天能够也需要做的,不是一概而论地“淡化民族意识”本身,而是肯定和弘扬正确的民族意识,批评错误的民族意识。民族意识的淡化或消除,必然是一个长期的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步、随着实际社会生活中各民族的共同性日渐增加、发展差距逐步缩小而发生的自然历史过程。我们今天甚至难以准确预知或推测这样一个历史过程的未来结果。我们没有办法在一个存在着民族、民族差异和民族问题的社会中,淡化由社会存在而产生并决定的一种社会意识,也不应出于这样的担忧而拒绝或放弃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作者:胡岩)